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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武汉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8-21
施行日期
2003-08-2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22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武汉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函[2003]9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武汉航空口岸设立签证机关的请示》(鄂政文[200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武汉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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