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武汉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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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武汉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函[2003]9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武汉航空口岸设立签证机关的请示》(鄂政文[200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武汉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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