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资阳地区设立地级资阳市的批复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资阳地区设立地级资阳市的批复
(国函[2000]71号 2000年6月1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资阳地区设立地级资阳市的请示》(川府[1999]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资阳地区和县级资阳市,设立地级资阳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雁江区。
二、资阳市设立雁江区,以原县级资阳市的行政区域为雁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雁江镇。
三、资阳市辖原资阳地区的安岳县、乐至县和新设立的雁江区。原资阳地区的县级简阳市由省直辖。
资阳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