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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2-10-31
施行日期
2012-10-3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31 字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国函〔2012〕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

风景名胜资源是中华民族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

2012年10月31日

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共17处)

河北省

太行大峡谷风景名胜区

响堂山风景名胜区

娲皇宫风景名胜区

山西省

碛口风景名胜区

浙江省

大红岩风景名胜区

福建省

灵通山风景名胜区

湄洲岛风景名胜区

江西省

神农源风景名胜区

大茅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省

凤凰风景名胜区

沩山风景名胜区

炎帝陵风景名胜区

白水洞风景名胜区

重庆市

潭獐峡风景名胜区

西藏自治区

土林-古格风景名胜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须弥山石窟风景名胜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罗布人村寨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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