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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5-11-10
施行日期
2025-11-10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345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五年 第7号

鉴于美国自2025年11月10日起暂停实施其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措施一年,现公布《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5年11月10日

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

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

美东时间2025年11月9日,美国宣布自11月10日起暂停实施其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措施一年。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方决定自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0日起,暂停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6号(《关于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相关措施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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