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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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5号
《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5年5月8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杨传堂
2015年5月12日
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许可”删除。
二、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可以根据国内水路运输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内水路运输。”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5年5月12日起施行。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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