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释放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释放全部在押战争罪犯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75-03-17
施行日期
1975-03-17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篇幅
全文约 168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释放全部在押战争罪犯的决定

(1975年3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根据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提出的关于特赦释放全部在押战争罪犯的建议,决定:对全部在押战争罪犯,实行特赦释放,并予以公民权。

这个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