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时效性待核实
公布日期
—
施行日期
1983-09-02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篇幅
全文约 182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

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

补充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部分规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法规正文取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官方发布文本的本地镜像, 按原样呈现、未作改写。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库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