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3-10-24
施行日期
2023-10-24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篇幅
全文约 286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

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增发2023年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及调整2023年中央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发2023年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及调整2023年中央预算的议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