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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8-07-01
施行日期
1988-07-01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篇幅
全文约 143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

(1988年7月1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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