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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4-11-08
施行日期
2024-11-08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篇幅
全文约 316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定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22年10月7日由《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第四十四次缔约方会议暨《〈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第十七次缔约方会议在伦敦通过的《〈《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以下简称《污水污泥修正案》)。同时声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污水污泥修正案》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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