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20)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法规正文取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官方发布文本的本地镜像,
按原样呈现、未作改写。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库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