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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十八号——关于部分人大代表辞职、资格终止的公告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6-04-28
施行日期
2016-04-28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篇幅
全文约 267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十八号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XXX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朱伟、陈雪枫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邢伟志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XXX、朱伟、陈雪枫、邢伟志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XXX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39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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