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4-03-22
施行日期
1994-03-22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篇幅
全文约 198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将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保护委员会

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

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议案,决定: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