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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2-12-28
施行日期
2002-12-28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55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

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2002年12月28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5月1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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