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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两个国际劳工公约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0-09-07
施行日期
1990-09-07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36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两个国际劳工公约的决定

(1990年9月7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际劳工组织1951年第三十四届大会通过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和1976年第六十一届大会通过的《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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