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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1-10-27
施行日期
2001-10-27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42 字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的决定

(2001年10月27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同时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第20条第1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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