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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11届]第46号――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弘平代表资格终止的公告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3-02-27
施行日期
2013-02-27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41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一届〕第四十六号)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陈弘平提出的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弘平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68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2月27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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