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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7件铁路规章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4-03-07
施行日期
2014-03-07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425 字

交通运输部令

(2014年第6号)

《关于废止7件铁路规章的决定》已于2014年2月27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7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4年3月7日

关于废止7件铁路规章的决定

现决定废止下列7件铁路规章: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

铁道部

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

2003年铁道部令第9号

2003年7月12日

2

铁道部

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

2005年铁道部令第16号

2005年4月1日

3

铁道部

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

2005年铁道部令第17号

2005年4月1日

4

铁道部

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办法

2005年铁道部令第18号

2005年4月1日

5

铁道部

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

2005年铁道部令第20号

2005年4月1日

6

铁道部

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

2005年铁道部令第21号

2005年4月1日

7

铁道部

铁道部规章制定办法

2001年铁道部令第6号

2001年7月26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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