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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7-05-23
施行日期
2017-05-23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30 字

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7年5月2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现决定废止下列2件交通运输规章: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

交通部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

2003年5月13日

2

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

2007年5月31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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