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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6-01-27
施行日期
2016-03-01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67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已于2015年12月15日经第2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6年1月27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现决定废止下列2件交通运输规章:

序号

发布机关

规 章 名 称

发 布 文 号

发布日期

1

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

交通部令1997年第3号发布,交通部令2001年第11号修改

1997年4月29日

2

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

2005年7月14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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