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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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2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9年10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6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将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修改为:“(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同一法规的其他版本(1)
- 2018-10-22(公布 2018-10-22)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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