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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关于李肇星等的任免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7-04-27
施行日期
2007-04-27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04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四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的决定:

一、免去李肇星的外交部部长职务;

任命杨洁篪为外交部部长。

二、免去徐冠华的科学技术部部长职务;

任命万钢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三、免去孙文盛的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

任命徐绍史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四、免去汪恕诚的水利部部长职务;

任命陈雷为水利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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