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拖欠:要收集哪些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 每一项都写清「证明什么、怎么取」
工程款纠纷最怕「干了活、说不清」。合同、签证、结算、催款四条线缺一不可;承包人对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还有优先受偿权,但要及时主张,拖久了会吃亏。
证据清单(按重要性排序)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核心
证明:承包范围、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与付款时间的约定
怎么取: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一并收齐
注意:口头约定、口头变更很难举证,重要的增减项尽量补签书面协议
工程量确认单与签证单核心
证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合同外的增减变更
怎么取:经发包人或监理签认的工程量清单、签证单、监理月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注意:签证单要有对方签字盖章,只有施工方单方记录的,事后很难被采信
竣工验收与结算文件核心
证明:工程已完工并验收合格,以及应付款的具体数额
怎么取:竣工验收报告、交付使用记录、结算书与结算审核意见;发包人拖延结算的,及时发出书面结算催告
注意:工程没结算、没验收就不要贸然撤场,交付与验收记录直接影响结算和优先受偿权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材料核心
证明:承包人对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怎么取:保留催告付款的书面记录,以及与发包人协商折价或向法院主张拍卖的文件;优先受偿权有行使期限,不能一直拖着
注意:优先受偿权并非永久有效,拖过法定期限可能丧失,拖欠苗头一出现就该着手主张
催款函与对账记录重要
证明:已向发包人催告付款,同时中断诉讼时效
怎么取:催款函建议用 EMS 邮寄并保留面单与签收回执;对账单要对方盖章或经办人签字;微信、邮件催款记录一并留存
注意:口头催款既难证明、也不易中断时效,凡事留书面痕迹最稳妥
实际施工人身份与转分包链条证据重要
证明:谁是真正的施工人,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方向发包人主张
怎么取:转包或分包合同、内部承包协议、进场施工记录、工人工资发放与社保记录、材料采购与设备租赁合同
注意:层层转包的项目,要把每一环的合同与付款记录串起来,才能证明自己的实际施工人身份
停工、窝工与损失证据补强
证明: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停工损失、资金占用利息等
怎么取:停工通知与现场记录、机械租赁与人工支出凭证、贷款合同与利息凭证、往来函件
注意:损失要算得清、拿得出凭证,笼统主张一个数字很难获支持
取证红线
取证三条红线:不得进入他人住宅、卧室等隐私场所偷拍偷录;不得通过威胁、诈骗手段取证;绝不能伪造、变造证据——伪造证据不仅要输官司,还可能构成犯罪。拿不准的取证方式,先问律师。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88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99条竣工验收与付款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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