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甘肃省工亡赔偿标准
| 待遇项目 | 计算规则 | 该省金额 | 说明 |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6,502 元 × 20 | 1,130,040 元 | 全国统一,不分地域 |
| 丧葬补助金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 个月 | 53,688 元 | 按本省工资基数折算 |
|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 | 本人工资 × 40%,按月发 | 3,579 元/月 | 长期待遇 |
| 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他亲属每人) | 本人工资 × 30%,按月发 | 2,684 元/月 | 长期待遇 |
| 孤寡老人或孤儿 |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再加 10% | 配偶 4,474 / 其他 3,579 元/月 | 仅限孤寡老人、孤儿 |
| 一次性到手合计 | 前两项相加(不含按月发的抚恤金) | 1,183,728 元 | 参考数 |
丧葬补助金的法条口径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表按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107,376 元折算月基数 8,948 元(该省未单列在岗职工口径);工伤保险按市统筹的地方,以你参保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
想看其他省份?工亡赔偿 31 省对照表:每省一行,按同一口径逐省列出金额。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人头发,但有封顶
这一项最容易算高。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孤儿再加 10%,但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死者生前的工资。下表以本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8,948 元代入「本人工资」举例:
| 供养亲属组合 | 比例合计 | 每月抚恤金 | 是否触顶 |
|---|---|---|---|
| 配偶 1 人 | 40% | 3,579 元/月 | 未触顶 |
| 配偶+1 名子女 | 40% + 30% = 70% | 6,264 元/月 | 未触顶 |
| 配偶+2 名子女 | 40% + 30% + 30% = 100% | 8,948 元/月 | 正好到顶 |
| 配偶+3 名子女 | 40% + 30% + 30% + 30% = 130% | 8,948 元/月 | 已触顶:各人合计不得高于本人生前工资 |
「本人工资」指死者受伤前 12 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 300% 计,低于 60% 的按 60% 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所以实际金额要拿工资流水核,上表只是用社平工资做的示例。
三、什么情况算工亡:一条认定、一条「视同」
- 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
- 视同工伤(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革命伤残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48 小时从什么时候起算——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为起算点,不是从送医或发病时间起算。这条差几小时就可能完全改变结论,抢救记录、急诊病历上的时间必须留存。
-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近亲属同样享受本条第一款三项待遇;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只能享受丧葬补助金与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没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同时是交通事故的,能不能两头拿
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的,既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侵权赔偿,也可以申请工亡待遇,两条线原则上可以同时走。但医疗费不能重复获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金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两头拿」指的是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与死亡赔偿金等可以并存,不是同一笔医疗费领两遍。
五、申领要赶的时间点
- 单位 30 日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申请的,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在1 年内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
- 认定后申领待遇——凭工伤认定决定、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供养亲属身份与无生活来源材料,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 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协商不成走劳动仲裁。
- 对认定结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注意期限(复议 60 日、诉讼 6 个月)。
数据来源(可逐条核对)
- 国家统计局《202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6-01-19 发布)(来源)
- 2025年甘肃省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25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 甘肃省人民政府,2026-01-20,来源
- 2025年甘肃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 甘肃省统计局,2026-06,来源
- 解读202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甘肃省统计局,2026-01,来源
- 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公布、第150号修正) —— 中国政府网,2019-07-25,来源
-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普法系列) ——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04,来源
统计数字来自政府公开发布,可点“来源”回到原文核对。若你看到的最新年度数字与此不同,以政府最新公布为准。
法条依据(现行有效)
-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586 号修订) -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586 号修订) -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586 号修订)
本文为普法内容,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金额均为按法定基数推算的参考数,实际判决受责任比例、证据、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票据等因素影响,请以个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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