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要损害赔偿吗?出轨、家暴、虐待怎么算?

4 份真实判决的裁判口径 · 全部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 · 裁判规则逐字引用 · 当事人姓名已脱敏

不是对方“有错”就能在离婚时要到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了几种法定情形,只有落在这些情形里,无过错一方才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值得注意,长期辱骂、诋毁、精神打压也可能构成家庭暴力。

先看结论:情形速查

情形结论
对方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无过错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对方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可主张赔偿,不以构成犯罪为条件
长期被辱骂、诋毁、精神打压可认定为精神侵害型家暴,酌情判赔
只是性格不合、感情淡了不属于法定赔偿情形,一般不支持

法院怎么判:判决逐个看

精神型家暴北京市 · 2023 · 参考案例
赵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
入库编号 2026-07-2-014-001 | 案号 (2023)京02民终17830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涉家庭暴力案件中,持续性、高频次的侮辱、辱骂、诋毁,超出夫妻间一般争执范畴,对一方形成持续性精神打压的,可认定构成精神侵害型家庭暴力;由此导致离婚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施暴方式及程度、持续时间、过错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酌情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数额。
给你的启示
持续的辱骂、打压,也能算家暴并要赔偿——涉家庭暴力案件中,持续性、高频次的侮辱、辱骂、诋毁,超出夫妻间一般争执范畴、对一方形成持续性精神打压的,可以认定为“精神侵害型家庭暴力”;由此导致离婚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施暴方式及程度、持续时间、过错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酌情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数额。
虐待遗弃陕西省 · 2023 · 参考案例
徐某贵诉张某琴离婚纠纷案
入库编号 2024-07-2-014-003 | 案号 (2023)陕0702民初2086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规定并未以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为条件。因此,只要夫妻一方实施了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而导致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准许双方离婚的同时依法判令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给你的启示
虐待、遗弃导致离婚要赔,不要求先构成犯罪——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规定并没有以虐待、遗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为条件;只要因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法院就应当在判准离婚的同时,判令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子女非亲生甘肃省 · 2021 · 参考案例
刘某某诉王某某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
入库编号 2023-07-2-016-001 | 案号 (2021)甘04民终1582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另一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给你的启示
离婚后才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索赔——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并非亲生,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而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家暴离婚四川省 · 2023 · 参考案例
谢某梅诉贺某阳离婚纠纷案
入库编号 2024-07-2-014-001 | 案号 (2023)川0107民初15248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1.对于在离婚纠纷中涉及的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短时间内难以全部查清,而一方当事人又遭受家庭暴力,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先行判决解除双方夫妻关系和处理其他已经查明的相关诉讼请求;待查明全部事实后,再对其他诉讼请求进行判决。  2.在审理涉家庭暴力离婚纠纷案件中,应当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成长开支、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条件、收入情况及定期给付抚养费对被家暴当事人身心健康的影响,妥当确定抚养费支付方式。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具备一次性给付的经济基础,且存在危害对方身心健康风险的,人民法院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给你的启示
遭家暴想尽快离婚,可以先判离婚再处理其他——离婚案件中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时难以全部查清,而一方又遭受家庭暴力的,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后,可以先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对不直接抚养子女、又存在危害对方身心健康风险的一方,可依申请支持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判断依据: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财产分割,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负担较多义务一方的离婚经济补偿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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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已脱敏,裁判规则为原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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