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孩子独自在路边玩出了事家长要担责吗,这是很多家长在心疼之余又后怕的问题。先说结论:法律明确要求,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家长没有尽到这份看护义务的,在事故中很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从而减轻对方的责任。下面把这里面的门道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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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 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 家长没有尽到看护义务的,事故中往往会被认定过错,进而减轻对方的责任。
  • 但同时,驾驶人也有安全注意义务,未尽义务的一方同样要担责。
  • 责任通常按各方过错大小来分摊,不是简单地全怪家长或者全怪司机。
  • 孩子在小区、道路上玩耍的风险,家长要提前防范。

带孩子上路有什么要求

结论: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这是法律给家长和有看护职责的人提出的明确要求。

这条规则背后的道理不难懂:小孩子对危险的判断能力弱,遇到突发情况反应也慢,必须有成年人带着才安全。

同一条里还提到了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同样需要有人带领。立法的用意,是把判断和自保能力不足的人保护起来。

所以,把孩子单独留在路边玩耍,看起来是件小事,其实已经碰到了法律的边界。家长平时就要有这个意识。孩子多大才算学龄前儿童,家长心里要有数,只要还离不开随时看护,就别让他一个人上路。

独自上路出事家长会不会担责

结论:家长没有尽到看护义务的,事故中很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 让孩子一个人在路边玩,本身就与法律的陪护要求不相符。

一旦被认定家长有过错,后果往往体现在责任分摊上:对方的责任会被相应减轻,家长自己可能要承担一部分损失。

所以真出了事,家长不能只想着向对方索赔,也要面对自己没有看护到位这一事实。理性看待,才有利于把事情处理好。

话说回来,承认自己有过错,不代表对方就没有责任。两件事要分开看,一码归一码。

司机有没有责任

结论:司机同样负有安全注意义务,未尽义务的一样要担责。 责任不是非黑即白,而是看各方过错各占多少。

如果司机超速、分心驾驶、没有及时避让,那么他要承担与自己过错相应的责任。孩子的年龄小、身形小,本来就更容易被忽视,司机更应当注意观察。

反过来,如果司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确实是孩子突然冲出来导致事故,那么他的责任就可能被减轻。

关键在于,司机能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行车记录、监控、刹车痕迹,这些都可能成为判断的依据。所以开车经过居民区、学校附近,慢一点、多看一眼,对自己也是一种保护。

责任一般怎么划分

结论:责任通常按照各方的过错大小来分摊。 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监控、证据等,判断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起了多大作用。

家长看护不到位、孩子突然横穿、司机疏于观察,这些因素会被综合起来考虑,最后得出各方承担的比例。

所以遇到这类事故,别急着下结论谁对谁错,先把事故经过、证据理清楚,责任划分自然会清楚。责任认得清,后面赔偿的事才好谈。把责任认清了,该赔的赔、该减的减,情绪上也能少些对立。

怎样预防孩子出意外

结论:提前防范比事后争论更重要。 别让学龄前孩子独自在路边、车多的地方玩耍,带孩子出门要牵好手、看紧人。

平时也要教孩子一些基本规则,比如不追跑打闹、不突然横穿马路、注意左右来车。小区里也要留意车辆进出的通道。

说到底,孩子的安全掌握在大人的手里,多一分看护,就少一分风险。与其事后追究责任,不如事前多花点心思。还可以和孩子约定好活动范围,去固定、安全的地方玩,家长隔一阵子看一看,别放太久不管。

法律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注意避坑

带孩子这件事,真不能图省事。家门口的路边看着近,危险一点也不少,别让学龄前的孩子一个人待在那儿。万一出了事故,既不全是对方的错,也不全是自己的错,责任要一项一项理清楚。心里没底,就早点找律师问问。

一句话总结

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有人带领,家长未尽看护义务的在事故中往往被认定过错、减轻对方责任;但同时驾驶人也负安全注意义务,责任按各方过错大小分摊。

延伸阅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