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别人营业执照开的店出事能找执照持有人吗,可以,消费者既可以找实际经营者,也可以找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路边的小店、网店、小作坊,执照挂的是别人的名字,实际干活的是另一个人,一旦商品或者服务出了问题,很多人被「这店不是我的」一句话挡在门外。其实法律把这种情况的赔偿对象写得很明白。下面讲清责任边界和维权要点。

⁠​‌​‌​​‌​‌‌‌​‌​‌​‌​​​​​‌‌‌‌‌​​‌‌​​‌‌‌​​‌​‌​‌​‌‌​​⁠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
  • 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二者都在可选择范围之内。
  • 执照持有人不能以「不是我经营的」为由推脱。
  • 出借、出租营业执照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 消费者可以一并主张,也可以择一起诉;消费前最好核对执照与实际经营者是否一致。

为什么执照持有人也要赔

结论: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实际经营者索赔,也可以向执照持有人索赔。

法律给出的规则很直接: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也就是说,柜台后面的人要负责,执照上写的那个人同样要负责,消费者有权在这两者之间选择。

这条规则背后是登记公示的信赖保护。消费者大多是冲着执照上的名字去消费的,执照挂在墙上、挂在页面上,就构成了对外的经营主体信息。既然持有人允许别人以他的名义经营,就不能在出事之后躲到幕后说自己没参与。

这也有现实上的道理。很多借照经营的小店,实际经营者是外来务工或者暂时没有经营资格的人,出事后可能一走了之;而执照持有人往往在当地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可供执行的登记财产,索赔更容易落到实处。法律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正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在责任主体之间被来回推诿。

出借、出租执照本身就是违法

结论:把营业执照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能以此免除对消费者的责任。

营业执照是经营资格的凭证,具有专属性,不能随意外借、转租。允许他人挂自己的执照经营,本身就违反了登记管理的要求,还可能带来税务、行政乃至刑事方面的风险。正因为出借行为本身不合法,持有人在纠纷中更难主张自己是无辜的旁观者。

对消费者来说,这一点是有利的:即便实际经营者已经跑路、注销,只要执照持有人还在,就还有明确的索赔对象,不至于投诉无门。

可以同时告,还是只能告一个

结论:消费者可以向实际经营者和执照持有人要求赔偿,既可以一并主张,也可以选择其中之一。

解决消费纠纷不要求你先分清内部关系。你可以把实际经营者和执照持有人都列为对象,一起要求赔偿;也可以只选择其中更方便联系、更有履行能力的一方。两方之间怎么分担、谁最终掏钱,是他们内部的问题,不影响你先拿到赔偿。

实践中,实际经营者往往是小店、流动摊点,赔付能力弱或者很快消失,这时候把执照持有人一并列为被告往往更实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消费前怎么避免踩坑

结论:消费前核对执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者,是降低风险最省事的办法。

留意店门口悬挂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经营者姓名,跟实际收款的账户、开具的票据是否对得上;网上购物时,查看店铺页面公示的主体信息,别只看店名和评分。条件允许的话,把付款记录、聊天记录保留好,这些都是日后主张权利的凭据。

另外,遇到收款账户和执照信息明显对不上,或者对方以各种理由不出具任何票据的,就要多留一分警惕,这往往是风险的信号。发现不对,宁可换一家,也别为了省一点钱把自己置于维权困难的境地。

法律依据

法条依据
注意避坑

别被「执照不是我的」这句话唬住。执照持有人想撇清关系,在消费者面前并不好使,你可以直接把他列为索赔对象。还有一点,对方越是用别人的执照经营,越要警惕,出了问题容易来回踢皮球,建议尽早固定证据、及时投诉或者起诉,别等到人去楼空。至于该列谁当被告、怎么主张更有利,个案差别不小,拿不准时先咨询一下专业人士。

一句话总结

借用别人营业执照开的店出事能找执照持有人吗,能。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实际经营者索赔,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索赔,两方之间如何分担不影响你先获得赔偿;执照持有人不能以不是自己经营为由推脱。

延伸阅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