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出了事故,第一时间该怎么做?先把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把警告标志放到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把车上人员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同时迅速报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为高速公路单独写下的要求,比普通道路更严、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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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的,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能移动的移到不妨碍交通处,难以移动的持续开启双闪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② 在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③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一、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要放到一百五十米以外

结论:高速公路上设置警告标志有明确距离,要放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这个「一百五十米以外」不是随口说的数字,是法律写明的。高速公路上车速快、制动距离长,后车从发现到减速需要空间,警告标志放得太近等于没放。与此同时,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站在车旁边或车道里,要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

二、普通道路上的基本动作,是高速公路动作的基础

结论: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的,先开双闪、尽量移到不妨碍交通处,难以移动的持续开启双闪并扩大示警距离。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六十八条开头就说了,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要「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也就是先做到第五十二条要求的动作,再叠加高速公路的特殊距离和人员转移要求。所以顺序是:开双闪、能挪就挪、挪不了就把警示做强、必要时报警。

三、车开不动,只能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结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找朋友开车来拖,或者自己用绳子牵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给出的是另一条路: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高速公路上私自拖车风险极高,也容易引发新的违法和事故。

四、下车之后按这个顺序做

结论:把动作按顺序做到位,才是真正的第一时间。

跟着做
1

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尽量把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2

车挪不动的,持续开启双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上一百五十米以外;

3

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不要留在车内或车道中;

4

迅速报警,说明位置、方向、有无人员伤亡;

5

无法正常行驶的,等待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不要自行拖车。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① 高速公路上人员留在车内或站在车旁,是二次事故里最危险的站位;② 事故后要防二次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可参阅出了事故刚下车,又来一辆车撞上——二次事故谁担责。

五、常见问题

结论:关于高速公路事故处置,常见疑问如下。

警告标志放多远才算够?

在高速公路上,法律要求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普通道路则是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

人能不能留在车里等救援?

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不建议留在车内或站在车道上。

对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注意时间要求,可参阅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3 日内申请复核别错过。

在高速上撞到掉落的货物,该找谁赔?

这涉及道路管理者等主体的责任问题,可参阅高速上撞上掉落物、散落物,该找谁赔。

一句话:高速公路上出事,先让人站到安全的地方,再让后车远远看到你。开双闪、摆标志、撤人员、快报警,顺序别乱。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