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企业负面帖、拍「碰瓷」视频,再开口要「删帖费」——这是敲诈勒索?是。 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安部网安局联合中国新闻网公布 4 起网络舆情敲诈典型案例:有的注册自媒体矩阵发布企业负面帖,逼迫企业"加入商业俱乐部""签宣传协议""赞助年会",变相勒索 120 余万元;有的以删帖为名,强迫单位到自家体检机构体检,涉案 200 余万元;有的打造"正义人设"拍"碰瓷"视频向企业和个体户索财 8.9 万余元;还有的暗示企业"花钱消灾"索财 10 余万元。披着"曝光""维权"的外衣,本质是以网络信息为筹码要钱。
先说结论
①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② 内容是否真实,不影响定性——"我发的是真的""我是在维权",都不是免罪理由; ③ 正当维权、正当舆论监督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在于目的是正当索赔还是借机要钱、手段是合法途径还是以曝光相要挟; ④ 被敲诈的一方,应当固定证据、及时报案,而不是"花钱消灾"。
一、发负面帖 + 要删帖费,为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结论:只要以发布、删除网络信息为筹码威胁要挟、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为敲诈勒索罪划定了基本框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舆情敲诈"被单独点名,写进了专门的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这一条把"发帖—威胁—要钱"这条链条直接扣到了敲诈勒索罪上。关键不在于帖子发没发出去,而在于你有没有把"发不发""删不删"当成向对方要钱的筹码。
二、「内容真实」,能不能免罪
结论:不能。敲诈勒索罪惩罚的是"以恶害相通告、迫使他人交付财物"这种行为,信息真假不是免罪理由。
很多当事人被抓后的第一句话是"我发的都是真的啊"。这句话在法律上并不管用。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说的是"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并没有区分信息真假。有案例把这一点讲得最直白:
裁判规则先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转载负面信息,再以帮助"删帖"为由,威胁、要挟他人并索取钱财,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所涉信息本身是否真实,不影响行为的定性。
要旨最后一句"所涉信息本身是否真实,不影响行为的定性",正中要害:即便企业确有瑕疵,只要你把"删帖""不曝光"当成收钱的条件,就已经越界。 这也解释了一个常被误读的点——对方真有错,也不是你可以借此要钱的许可证。至于普通网民发帖批评、曝光与敲诈的边界,可参阅网络诽谤、造谣,怎么维权?与投诉、曝光、索赔,怎么就成了"过度维权"?。
三、正当维权与敲诈勒索,界限在哪
结论:目的正当、手段合法、数额合理,是正当维权;把"曝光""举报"当武器逼对方掏钱,就越进了敲诈勒索。
边界并不玄乎,可以拆成三点看:
- 目的:是就自身受到的实际损害索赔,还是拿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去"要钱";
- 手段:是走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还是以"发帖曝光""举报查处"相要挟;
- 数额:是合理的损失填补,还是明显超出实际损失、带有"破财免灾"意味的索要。
用投诉、举报相要挟索财的,同样构成敲诈勒索,有案例为证:
裁判规则依法投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是公民的权利。但公民应当依法正确行使投诉、举报权利,不得以投诉、举报相要挟,借行使权利之名向他人勒索钱财,数额较大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所以要记住:举报、投诉本身是权利,但"不给钱就举报"就成了犯罪。 比如伴侣出轨后向对方索要"补偿",也可能滑向敲诈勒索,可参阅发现配偶出轨,向对方要一笔「补偿」算敲诈勒索吗。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可参阅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是什么与敲诈勒索罪最高能判几年?。
四、被敲诈的一方怎么办
结论:别"花钱消灾",先把证据固定下来,再向公安机关报案。
全程留痕——对方发帖截图、私信或电话里的威胁内容、索要金额与收款方式的记录,全部保存。
不要私下给钱——"花钱删帖"往往只会被反复敲诈,越给越多、没完没了。
固定发布主体——记录账号、平台、发帖时间,必要时对网页做公证,避免事后被删无从取证。
及时报案——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明对方以发布、删除网络信息为由索财的完整经过。
同步向平台投诉——就侵权内容向平台主张删除,平台接到通知不处理的,可另行主张其责任。
一句提醒:遇到"给钱就删帖"的,先别怕对方手里的帖子,怕的应该是自己一时心软付了钱,把对方的胃口越养越大。
常见问题
结论:下面几组问题问得最多,答案都落在上面的规则里。
我确实被商家坑了,发帖同时要求赔偿,算敲诈吗?
关键看你索赔的是不是实际损失、是否以曝光相要挟、数额是否明显过高。就其实际损害、通过合法途径索赔,属正当维权;以曝光为筹码索要远超损失的钱,则可能越界。
对方企业确实有违规,我发帖举报后它主动给我钱,我有风险吗?
风险在于你有没有"要"。若你以继续发帖、不删除为条件主动索取,即便内容属实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若是对方自愿补偿你受到的损害,性质则不同。
只发帖、没要钱,也会有事吗?
单纯发布不实内容可能涉及诽谤、名誉侵权,另行处理;本罪的关键是"以发布、删除信息为由索取财物"。
一句话:"曝光"不是收钱的许可证,内容真实也救不了"以删帖换钱";正当维权走的是索赔,敲诈勒索走的是要挟。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