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众筹、慈善募捐的捐款去哪了,能查吗?能。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改后的慈善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这次修改的一大重点就是让捐款「看得见、查得到」:慈善组织要定期公开募捐和项目实施情况,捐赠人有查询、复制的知情权。下面讲清新规新在哪、捐款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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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结束后三个月内全面详细公开。
  • 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
  • 慈善组织必须按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确需改变用途的,要备案或者征得捐赠人同意。
  • 慈善组织每年要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 个人求助信息由求助人和发布人负责真实性,平台须经民政部门指定并查验、公开信息;发现违法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

捐款用在哪,慈善组织必须按期公开

结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活动或者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要全面、详细公开相关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这是2023年修改慈善法的重点之一。以前不少组织只公开一个总数,现在法律把「多久公开一次」写死了:公开募捐或者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活动、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还要全面、详细公开募捐、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慈善组织还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你是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捐赠财产使用资料

结论: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组织违反协议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可以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

只要你捐了款,就有权查询、复制自己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不仅要配合,还应当主动反馈。定向募捐的,慈善组织还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募得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如果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你可以要求它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起诉。

募捐方案写了用途,就不能随便改

结论:慈善组织应当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用途的,应当报原备案的民政部门备案,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公开募捐前,慈善组织必须制定募捐方案,写明募捐目的、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处理等,并向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这笔钱怎么花,方案里已经说清楚。要改变用途,不是组织自己说了算:改募捐方案用途的,要报原备案的民政部门备案;改捐赠协议约定用途的,要征得捐赠人同意。专款专用是有法律约束的,捐款不能随意挪用。

个人求助与众筹平台:新规要求平台查验真实性

结论: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隐瞒事实骗取救助;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这一条是2023年修改新增加的,直接针对网上的「众筹求助」。以前平台良莠不齐、真假难辨,现在法律把责任分开:个人求助的真实性由求助人和发布人负责,不得虚构、隐瞒事实骗取救助;提供个人求助服务的平台,必须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对网上求助存疑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结论:与捐款去向、信息公开相关的法条原文如下,请重点对照条文表述。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慈善项目实施、募捐成本、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以及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合作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二条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
  • 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六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慈善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报原备案的民政部门备案;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九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 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详细公开募捐情况。
  • 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详细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国家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
  • 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另行制定。
注意避坑

慈善法此次修改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核心是让捐款「看得见、查得到」。如果你捐了款,记得保存捐赠票据、捐赠协议和转账记录;想了解去向,先要求慈善组织反馈,不回应或者答复含糊的,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起诉。对网上个人求助拿不准,先看平台是否为民政部门指定、是否公开了求助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谨慎转账、保留截图。发现假借慈善名义骗钱的,及时报警。

一句话总结

结论:网络众筹、慈善募捐的捐款去哪了可以查:慈善组织应当按期公开募捐和项目实施情况并每年公开年度报告,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捐赠财产使用资料;个人求助平台须经指定并查验、公开信息;查询受阻或发现违法,可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

延伸阅读

结论:想继续了解相邻问题,可参阅以下文章。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