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该如何确定

汽车购置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征收的一种税种,车辆购置税减半的政策一出台,购车的人就多了。但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有着严格的计算要求,只要根据车辆购置税计算依据就能很快计算出对应车辆的购置税的具体数额。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该如何确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文集法律百科律师编辑团队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该如何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第七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或者您当下的情况复杂,可直接联系文集法律百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律师定为您提供最优质且最适宜的建议。最后,感谢各位的阅览。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税收一直是财政收入的一项必收项目,而增值税是税收中的一种,增值税的范围相对于一般的税会有一些不同,那么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呢,跟着文集法律百科律师编辑团队一起来看看吧。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因此,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三个方面,即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1)销售货物。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也应征收增值税。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不缴纳增值税。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2)提供加工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2)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3)进口货物。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要依法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上就是文集法律百科律师编辑团队为你整理的关于增值税的内容,我们只有了解清楚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我们才能够知道什么是需要缴税,什么是不需要缴税的,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到你,具体操作步骤也可以在文集法律百科咨询在线律师。

动漫企业在税收方面能享受到哪些优惠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下面文集法律百科律师编辑团队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如何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答:退税数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已征税款-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不含税销售额×3%。此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的范围,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我单位销售货物时,与购买方约定根据其支付货款金额按月给予一定的折扣,该业务应如何开具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调整为180天后,如果于去年11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在2010年5月之前抵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该《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所以去年11月和12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需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自制机井满足自身用水的同时,向周围居民供水并收取水费,这种行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来水是指自来水公司及工矿企业经抽取、过滤、沉淀、消毒等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一般纳税人向居民提供的用水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否则应按照13%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已抵扣并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如何做进项税额转出?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某企业2009年向汶川捐赠了一批自产货物,可以按照财税〔2008〕104号文件的规定免征增值税吗?答: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第七条规定,税收政策措施的执行期限,除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政策外,凡未注明期限的,一律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因此,企业2009年发生的捐赠自产货物的行为,不能按照财税〔2008〕104号文件的规定免征增值税,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国外的运输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吗?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的地域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鉴于进口货物企业取得运输发票,运输劳务的承运起运地在境外,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因此取得国外的运输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我公司与购货方签订销货合同,后来对方违约,销货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我单位安装监控设备取得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建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建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监控设备作为智能化楼宇和配套设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以上便是律师编辑团队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文集法律百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所得税的征收方面有什么不同

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具体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在税率的设立上,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是没有区别的,主要的区别在于外资企业享有所得税的优惠,通常是两免三减半,即外资企业从盈利年度开始计算,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内资企业是不能享受上述优惠的,所以造成了外资企业的税收过于优惠。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24%、15%三档,加上地方所得税税率3%,与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相同,只是在征税对象的选择方面有所区别。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考虑到众多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的利益,税法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3,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日前结合本省实际,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鲁地税函[2008]56号),并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根据对《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鲁地税发[2006]134号)的修订结果,纳税人出租和转租房屋,均应分别申报缴纳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纳税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4-5%;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575-6.665%.纳税人出租其他房屋,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2-15%;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8-20%.《管理办法》附件同时对“税收及附加综合征收率”分解表进行了修订,其中,房产税征收率:出租居民住房的4%;出租其他房屋的12%;营业税征收率:出租居民住房的1.5%;出租其他房屋的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附征收率:出租居民住房的0.075%-0.165%;出租其他房屋的0.25%-0.55%;个人所得税征收率:0.5%-1%;土地使用税征收率:出租其他房屋的0.5%-1%;印花税征收率:出租其他房屋的0.1%.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个人出租房屋要继续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税收管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要求,纳税人将出租(转租)房屋收回不再出租(转租)的,应当在向工商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注销登记前,向原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未在工商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进行注销登记的,自房屋收回一个月内,向原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主管地税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税务登记证件,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纳税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出租(转租)起始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与出租人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时间或收取租金的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可由主管地税机关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此外,纳税人收取租金时,应向承租人开具或提供由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税务发票。纳税人需要向承租人提供由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税务发票的,应持税收完税证或有关凭证,到主管地税机关或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办理代开发票手续,由主管地税机关或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审核后予以开具,并加盖主管地税机关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哪些好处

什么是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的一种增值税。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从理论上分析,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从税收征管实际看,增值额是指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扣除法定外购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哪些好处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至少将产生三个方面消费型增值税的积极效应:第一,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第二,从财政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虽然在短期内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和国内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刺激投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随之逐渐增长。第三,从管理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增值税转型改革影响了哪些企业

增值税转型改革已进入倒计时。最近,求实税务师事务所对增值税转型改革相关政策变化进行了梳理,建议企业关注以下七方面变化,用足用活税收政策。1.东北三省、中部六省、内蒙古和汶川试点地区的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而且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缴增值税增量的限制。企业应准确核算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和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并按规定结转下期抵扣。2.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仍然不允许抵扣。企业在新购置货车等运输工具和结转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材料时,要关注政策变化,正确核算小汽车和运输工具、生产耗用材料和建筑领用材料的进项税额,特别是大型锅炉、大型容器等特种设备,其附属部分也属于设备的一部分,要注意不同核算形式对进项税额抵扣的影响。3.进口设备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退税政策相应被取消。转型前夕,企业应注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时做好退免税结算工作,并在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防止逾期认证和申报抵扣造成损失。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为17%以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的规定,将随增值税转型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划分工业类和商业类,但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如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否调整;矿产品经营企业应加快销售步伐,争取零库存过新年;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纳税人2009年第一个月的应纳税款申报缴纳期限截至2月15日。5.对于转型前夕已经或正在进行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应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一致。如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购进固定资产,企业应关注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是否超过08年12月31日。同时关注可能出台的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予以调整的新政策规定。6.关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能否继续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最好在增值税转型之前出售已经使用过、耗能过大不宜继续使用、已闲置暂停使用属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固定资产,以回笼流动资金,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支出。7.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不得抵扣税款,自用消费品的具体范围将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企业应随时关注最新出台的配套政策。

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做哪些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那么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做哪些准备呢?下面文集法律百科律师编辑团队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方式及需要报送的资料1、申报方式: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采取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三种方式。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申报资料(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报送由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时,应同时报送如下资料:①纳税人本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外籍人员已报有效身份证件的,可以不再报送。②纳税人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提供委托授权协议书,中介机构申报人员应出示“执业资格证”,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并留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纳税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提供委托授权协议书,受委托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申报表上签字,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还需报送如下资料:纳税人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已纳税的,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3)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须报送: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②任职单位出具的已扣税款代扣凭证或情况说明;(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在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时,还应报送与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程序1、采取电子申报方式申报的程序采取电子申报方式申报的纳税人在2007年1月1日?3月31日进行网上电子申报。鉴于2007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第一次自行申报,为方便纳税人今后的申报,在2007年1月1日?3月31日进行申报时,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相关窗口进行纳税申报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2007年已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纳税人,2008年以后办理自行申报时,可以选择采用远程电子申报或者其他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在2008年选择采用远程电子申报的纳税人,申报时凭今年申报登记时获取的密码直接从网上进行纳税申报,然后于三月底以前将纸制资料邮寄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以上便是律师编辑团队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文集法律百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相关问题

一、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和纳税申报(一)开发项目情况登记新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在首次报送《土地增值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时,同时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登记表》;已开始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于本公告施行后的2个月内补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登记表》。(二)开发项目纳税申报1、预缴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对其开发项目全部峻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月预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预缴纳税申报。2、清算申报:符合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纳税人应按照清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清算申报,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3、清算后申报:已完成清算的项目,对其开发项目尾盘销售所发生的转让收入,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并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已清算项目后续销售纳税申报表》。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一)对于符合《清算规程》第九条规定,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纸质清算申报,并提供《清算规程》第十二条规定的清算资料。对于符合《清算规程》第十条规定的可清算项目,纳税人应当在符合可清算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附报符合可清算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办理纸质清算申报,并提供《清算规程》第十二条规定的清算资料。纳税人申请享受“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应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一并填报《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二)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纸质清算申报,应及时对清算项目是否符合清算条件、报送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纳税人补正材料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且报送的清算资料齐全完备的,予以受理;2、对清算项目符合清算条件、但报送的清算资料不全的纳税人,应制作《补正材料告知书》,要求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补报相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清算资料后,予以受理;3、对不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三)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三、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是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主体,对其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申报后,一般应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情况复杂确需延长清算审核时间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对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清算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在清算审核中发现涉税嫌疑问题,可针对具体问题约谈纳税人,纳税人应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就清算项目审核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主管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发现清算项目符合《清算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核定征收条件的,应按核定征收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五)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结束后,应及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将清算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纳税人,由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重新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并做好补、退税工作。对符合“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清算审核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并告知申请人。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1.对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清算的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通过国土部门查询项目土地价格、参照当地扣除项目金额标准、同期同类型房地产销售价格等因素,按不同类型房产分别进行评估,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合议,区分不同类型房产核定应征税额。清算项目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2.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结束后,应及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将清算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纳税人,并确定办理补、退税期限。3.对纳税人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将生地变为熟地后转让的,原则上不得核定征收。五、四项开发成本核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四项开发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四项开发成本”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各主管地方税务局确定。六、本公告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即自2015年3月1日起,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申报的清算项目应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需要提供哪些凭证资料才能办理

【问题】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应提供哪些凭证资料?【解答】生产企业在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采用免抵退税计算方法二的地区为收齐已办理预免、预抵同一所属月份的凭证)后,按月提供以下资料,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申报手续。(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表》及电子数据;(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其中内附以下凭证: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③出口商品专用发票;④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⑤代理出口货物证明。(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内附《进口货物发票》(复印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并按明细申报表序号装订成册;(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内附《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及复印件和《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复印件);(6)《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及电子数据,内附《进料加工结案通知书》;(7)《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数据;(8)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退免税申报资料。上述各种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可以通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产生。

企业销售旧货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友提问】企业销售了一批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买方向该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律师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明确了三种销售行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等问题。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下列三项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第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第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第三,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对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填写,《通知》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注意事项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文集法律百科律师编辑团队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注意事项1、分开计税对你来说是划算的个税法规定,个人所得共有十一个应税项目,除最常见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外,包括个体户经营所得、股息及红利所得,还有中彩票之类的偶然所得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所得”。中国实行的就是这种分类课征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所得项目分别规定税率并单独计算征收税费。它的好处是易于进行源泉扣缴,理论上说,你的收入越多元化,且单项越低,则税费越低。“但缺点是不能按照纳税人的真正纳税能力征税,有欠公平,”某公司财务说:“工资收入8000元就会比几项收入加起来8000元交纳的税款高。”2、“劫富济贫”是国际惯例高收入人群是纳税的重点,在全球都是这样。2013年,法国准备将富人税率提高至75%,致众多富人纷纷“出逃”;美国将百万富翁的税率的最低值和恢复最高所得税率从35%提高到39.6%;日本安倍政府也拟将富人最高税率从目前的40%上调至45%.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同时还带着减少贫富差距、降低基尼系数的美好愿望。欧美的富人早就已经学会了雇佣律师和税务顾问协助避税。在中国,年收入十多万元即为高收入,但如果你只是一名普通职员,避税的事,自己说了可不算。3、征高收入税主要靠你自觉申报个人所得税交纳给公司注册地的地税部门,“它属于地方财政收入,不用向国家上交,”某公司财务说,“但在地税局查不到单个人的缴税金额,它的系统里只有公司缴纳的整体数字,只有通过查公司的账才可能发现逃避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对于高收入人群,税务部门采用纳税人自行申报与法人或雇主申报两者相结合的交叉稽核体系,降低他们逃税的可能。这其实还是在考验你和你的雇主的自觉性,税务部门再没有更多的主动行为。4、公司帮你避税不光是学雷-锋除去个体户外,个人所得税都由单位代扣代缴,不由自己交,而公司也会用合理的方式帮员工节税,如将一部分工资变为用发票报销的金额,或将发给员工的油和米计为食堂的成本,这不光让个人减少了税款,其实公司也是在借此平衡各项税率。某公司财务这样透露,“公司三大主要税费为营业税、增值税与个税,如果公司在前两项上进行了一些避税活动,而个税部分过高,与营业税及增值税不成比例,很容易让税务部门推测出公司的其他两项税费有问题。”言下之意,调节个税在整体税费中的比重,能让公司显现出的经营水平看上去更加合理化。5、交出差发票不仅仅为了证明你真的花钱了许多公司会制订员工出差住宿、餐饮和交通消费标准,然后要求员工在出差结束后凭借发票进行报销。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让你拿出凭据,防止有人借机揩油,更重要的是,这样能够避免重复征税你在餐厅吃饭已经交了一次增值税,如果直接拿回现金,这笔钱里还要再扣掉个税。另外,因为公司已经决定在你出差途中花费掉这笔钱了,所以用发票抵充的出差报销理论上不属于避税范畴。6、“月饼税”不一定真的会收“月饼税”、“粽子税”、“饮料税”,全部都是真实存在的。从2009年的个税规定开始,只要发到你手里面的福利,无论现金还是实物,都要计入工资内计征个税。不过还是有例外情况“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计征个税。”某税务总局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说。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发的月饼是人手一份、所有人都一样,你的个税就可以豁免。7、小心“年终奖临界点”把部分收入放入年终奖中发放,对个人而言是划算的。因为年终奖税率是奖金总数除以12后计算的,所以更容易获得更低的计税档次。但年终奖税率计算方式存在6个缩水区域,分别是1.8万元、5.4万元、10.8万元、42万元、66万元和96万元,比如年终奖若为1.8万元,比年终奖为18001元的需要多纳税1155.1元。如果薪酬人员帮你把超过1.8万元的部分分配到月薪中就可以避开这个尴尬。“当然,薪酬部门不一定会专门照顾你个人的情绪,这意味工作量的增加。”8、被炒鱿鱼拿到的补偿金不交税当你能够从雇主那里获得收入,同时又完全不用工作的时候,你就不必缴税了听起来很怪,只有两种情况下会有这种“好”事发生,前一种你收到的是退休金,后一种则是解除合同的补偿金。税务总局规定,对于解聘人员,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平均2至3个月的补偿金,都会免税。9、保险产品能避税只是噱头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和分红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是保险产品被赋予避税功能的根本依据。在国外征收较高遗产税的环境下,购买高额寿险产品的确能有效降低税负。但中国目前还不存在遗产税。而且保险金给付是以死亡和伤残为条件,资产流动性极差、分红收益也不高,是非常笨拙的合理避税方法。所以,在中国的保险产品中,避税只是个噱头。10、个税缴错地方可能影响你购车、购房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源泉扣缴(如公司代扣)与自行申报并用,但一般工资性收入都是由前者代扣。这样的问题在于,不少公司只在A地有办事处,而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在B地,所以在A地上班的人,个税也只能交到B地地税局。而对于北京这类需用个税做购房、购车证明的人来说就比较“悲催”。一位公司财务人员说:“解决办法要么是总公司在当地成立分公司,去当地地税局登记缴纳;要么通过第三方代缴,但同时劳务合同也需和第三方签订了。”以上便是律师编辑团队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文集法律百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